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罗定市园林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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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罗定市园林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函〔2023〕87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园林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项目工作,形成《罗定市园林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并通过了云浮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经2024年4月12日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次成果相关资料在罗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isan-hotel.com)公布和查询,由罗定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罗定市人民武装部,市法院,市检察院,上级驻罗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